
老师岂能将学生当做赚钱的“商品”
《现代快报》2004年6月30日报道,一些职业中学为了拉生源,竟然给初中毕业班的老师开介绍费,每介绍一人这些初中毕业班的老师可拿回扣300到500元不等。这种现象在丹阳、常州、无锡多年以来就存在,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家长对此深恶痛绝,但又无可奈何。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最近几年,曾经是圣洁的知识殿堂的学校开始充满了“铜臭”。一些学校和部分老师利用教学资源进行敛财,除了违规乱收费外,诸如什么资料费,补课费,考试费,或者办什么提高班,辅导班等等等等,总之动足脑筋让学生家长“出血”。而像丹阳、常州、无锡等地的职业中学老师与初中毕业班老师竟然相互勾结,拿学生当“商品”做起了交易,恐怕已经是为钱财不择手段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在这些老师身上“师表”、“师道”、“师德”和“尊严”已经荡然无存。他们哪还顾得了教学;哪还顾得了学生的前途;哪还顾得了培养和教育学生……他们眼里只有金钱!
当老师眼里只有金钱,当老师眼里的学生一个个都变成可以赚钱生财的“商品”时,这种教育的后果将是多么地可怕!可以想见,这些年来丹阳、常州、无锡等地初中毕业班的老师们是多么希望学生们的成绩不好啊;多么希望多一些学生“中考”无望啊,因为多一个成绩不好的学生,多一个升学无望的学生,他们的腰包便会多出300至500元的钞票啊。一个整天想着将学生“教坏”的老师,一个以金钱为最终目的的教育,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吗?如果对此不依法进行惩治,让此风长期蔓延,那么没有希望的就不仅仅是我们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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