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有多少“政策性住房”没有被收回
贾如军(寸草心)
深圳市部分公务员早已买房,却仍然享受政策性住房,甚至将其转租牟利。深圳市对政策性住房开展清查,截至今年4月30日,共对15906套政策性住房进行了清查,收回1899套。(5月11日《新华网》)
所谓政策性住房,是指在公务员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政府为公务员提供的临时性廉租房。按理在公务员购房后,应该向政府退回政策性住房。或者说,公务员已经有了商品房,就不应该再享受政策性住房。可是,就有那么一部分公务员不仅占着不退,而且还将“公房”拿到市场上转租牟利。
深圳市共对15906套政策性住房进行了清查,收回1899套,其中近八成是“有房族”的政策性住房。这说明深圳市在施行政策性住房政策时还存在很大的“漏洞”。据深圳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深圳市政策性住房的承租条件并没有对已经购买商品房的情况进行限制,因此不少公务员明明买了商品房却还能享受政策性住房。
类似的问题还存在于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存在巨大差价,因此,有的地方暗箱操作,合伙骗购经济适用房用于“投资”;有的地方政府官员直接参与弄虚作假,使得经济适用房“变味”成了权势阶层的盛宴。
住房是所有公共消费品中的“奢侈品”,政府有关住房的政策必须力求公平合理,不能有丝毫偏差。一边是中低收入人群“一房难求”,一边却是公务员“房外有房”,将“政策性住房”转租牟利。这种现象说明,当今城市“住房难”的困境,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策不公或者不合理所导致。
与深圳类似的“政策性住房”情况全国当不在少数,深圳市清查了,其它城市也不妨进行一次彻查。政府将所有这样的住房清理出来,用于最需要住房的无房户,就是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公平正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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