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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罚款发工资必然乱作为 [原创 2008-04-07 16:26:22]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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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罚款发工资必然乱作为(物价“执罚”必然乱作为)

 

贾如军(寸草心)

 

安徽临泉县物价局市场整顿办公室是这个局设立的物价执法二级机构。但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直接对市场进行物价检查的机构,其工作人员工资的唯一来源竟是罚款。(47日《新安晚报》)

 

临泉县物价管理部门靠罚款给编外员工发工资,其物价执法必然陷入“以罚代管”的怪圈,而“以罚代管”的弊端早已有目共睹。一种可能是不该罚的乱罚,或者可以少罚的找借口多罚;还有一种可能是该罚的不罚,或者该严惩重罚的徇情轻罚。不管那一种情况,都必然滋患权大于法,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

 

当市场管理跟管理者个人所谓经济利益挂钩时,管理的性质必然畸变,乱作为现象亦势在难免。市场表面上似乎秩序井然,但因潜规则横行,实际上正常的市场规则已被破坏。更为恶劣的是,由此可能导致的政府部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行为,不仅腐蚀了世道人心,而且毁坏了政府和社会的诚信。

 

既然“以罚代管”危害如此之多,那么为何一些政府部门依然乐此不疲呢?以临泉县物价局为例,物价局的人员编制,理应满足物价市场的执法和管理需求,以编外人员为主成立专门的市场整顿办公室,并以罚款发工资,原因大抵有以下两种:一是懒政。这样的政府部门通常闲置岗位太多,大量在编人员上班快活逍遥无所事事,最需要管理的地方却少见人影,或者干脆交由编外的“协管”去管理。二是招录编外协管员,成为部门领导权力寻租的又一“肥缺”。一些管理部门之所以寻找各种借口谋求招录编外人员,捞取“外快”应该是其中原因之一。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管理是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初衷之一。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之初,各地清理非事业组织的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曾经取得很大成效。可是近年来,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又开始热衷招聘协管员。而当初正是这些编外协管,给政府行政管理带来很多“麻烦”和混乱。因此,对像安徽临泉县物价局这样,以编外人员进行物价执法和管理的现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http://news.163.com/08/0407/03/48T7DUQG0001124J.html

 

分类: 时事评论
所属版块: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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