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须让医疗“潜规则”浮出水面
贾如军(寸草心)
4个月前,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杨达因为感冒,到宁波市海曙区同和医院看病,不久后杨达被发现死在学校。昨天的庭审中,原告出示了几份医院内部文件,让在场的人大吃一惊:医生对每个病人用药量必须“达标”,必须保证患者“回头”再看病,每个科室每月必须完成创收指标。(12月6日《今日早报》)
医院给科室和医生定用药和检查“指标”,早已不是新闻。早先几起“天价”医疗费案几乎都是这种“潜规则”的产物。《羊城晚报》10月27日报道,广州市某医院一名医生向媒体爆料称,该医院有条不成文的规定,要求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时,“检查、治疗等费用要占病人总医药费的53%以上,没有达到规定的那个月会被扣掉部分工资”。
卫生部早在2004年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提成办法;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有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可是从这起医疗纠纷案以及被曝光的种种医疗潜规则观察,卫生部的规定几成一纸空文。
正常情况下,医生给病人看病应该根据病情,确定需要做什么辅助检查,需要怎样治疗,用哪些药物对控制疾病最有利,最有利于病人的康复等等。这是一家医院、一个医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医德医风的起码规范和要求。可是,一段时间以来,这种传统“规则”下的医疗行为悄悄发生了变异,一种与医疗规则相悖离的“潜规则”在医院中蔓延。医生看病不根据病人的病情,而是根据“利润率”的高低来处置病人。病人当前,不管需要与否都一律开一大堆检查单,让其先做需要或者不需要的检查;然后,再开个天价“大处方”,医生的“任务”就算完成。
医疗机构受暴利驱使的医疗“潜规则”对社会危害极大,不仅可能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二次”伤害,而且是医患关系紧张的催化剂,直接导致病人对医院和医生产生信任危机,同时也是造成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潜在因素。因此,对普遍存在的“大检查单”、“大处方”等医疗“潜规则”问题,我们千万不可等闲视之,包括政府部门和媒体舆论在内的社会各界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首先社会舆论要让这种违背职业道德和操守的医疗“潜规则”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让医疗腐败浮出水面。其次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要对医疗“潜规则”进行深入调查,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制定监督检查措施,除加强外部监督外,还要修补医疗系统内部“自律”漏洞,设置病人举报系统,完善群众监督和维权渠道等。
“偶然”因素是我们洞察医疗腐败现象的窗口。“大检查单”和“大处方”虽没有达到普遍致人死亡的地步,但就其目前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危害来说,全社会必须给予当头棒喝!
http://news.163.com/07/1206/09/3V15JRPT00011229.html
: 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