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强制学生理发透视“教育悖论”
学校强制学生理发的“看点”在哪里?
贾如军(寸草心)
为了严肃校纪、规范学生仪表,福州市第六中学组织高一男生理发,100多名学生被送到3楼的多媒体教室剪发。等着剪发的几名男生坐在椅子上扭动着身体,露出极不情愿的表情。(11月4日《东南快报》)
福州六中这起集体理发事件,和当年学校老师拿着剪刀拦在学校门口剪学生“喇叭裤”的典型情景可谓异曲同工。
对学生的装束仪表,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要求和认同感。当当年所谓的“奇装异服”已经成为今天人们的日常服装时,我们再去回顾这些在当初被视为“严肃校纪”的往事,恐怕就连当事学校的当事人也会感到滑稽可笑的。一百年前穿着马褂旗袍上学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今天假如再有这样的学生,就可能被看成是“另类”。在此认知前提下,我们没有理由不赞成和尊重如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关于学生不准烫发、染发和男生不留长发等规定。问题是当出现有学生违反这些行为规范时,学校和老师应该进行怎样的教育和处置才“恰到好处”。
因此,笔者以为今日福州六中之“理发门”,需要关注的倒不是学生是否需要统一发式的问题,而是这种动辄对学生进行“强制”的教育手段,是否符合现代教育规律。
我们都懂得这样一个心理学常识,即处于中学年龄段的学生具有很强的逆反心理,对他们的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等。可是,一旦涉及到具体事件中时,这些平常被我们奉若圭臬的现代教育心理学却往往遭到丢弃。我们听到的通常是简单粗暴的命令,而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我们见到的通常是随心所欲的“强制”,而不是因势利导的教育……以致出现教育理论与教育现实严重脱节甚至悖谬的局面。
笔者以为,福州六中强制学生统一理发的问题,正是上述现象的典型表现之一。明知很多学生“不情愿”有抵触心理,学校却非要采取强制手段,这不仅是缺少“沟通”和“交流”的问题,而是不尊重学生个性成长和教育规律问题。难道学校除了用“强制手段”规范学生的仪表之外,就找不到其它更为理性的办法了吗?我看未必。假如老师对那些“违规”学生少些命令式的口气,多些开诚布公的说服教育;或者假如开个有学生参加的家长会,让家长配合学校做部分“前卫”学生的思想工作等等,相信一定比逼着100多学生统一理发的影响和效果更好!
学校被赋予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力以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的动用一切“强制”措施。那种粗暴的带有“惩处”性质的陈旧教育手段,已经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也被无数事实证明是不利学生健康成长的,是有害的。
http://news.163.com/07/1104/02/3SE02OCG00011229.html
: 社会


